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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德凱  >>  正文
    有多少罰單可以不來
    廖德凱
    2014年11月28日

    就這幾天,溫州街頭一款“走斑馬線神器”閃亮登場,這款叫斑馬線智能護欄的產品,被稱為能保障行人安全過斑馬線的“神器”。據媒體報道,“神器”神氣登場后,仍有一些行人或繞道、或從一米高的欄下鉆過,直奔對面的紅燈而去。所以照我說,“神器”的神氣登場,只不過是見證了“中國式過馬路”的神奇而已,效果嘛……我可以說呵呵嗎?

    而深圳市交警局的一組統計數據,則從另一個方面印證了這種“神奇”——今年以來深圳共處罰行人闖紅燈160142宗,其中,罰款20元的154225宗,罰款50元的5809宗,罰款100元的108宗。此外,今年處罰車輛不禮讓斑馬線違法總數達13425宗。

    從我們的體驗來說,受制于執法人員的覆蓋面、取證難度等因素,行人闖紅燈行為被處罰的恐怕十中無一,如此看來,僅深圳一地,每年行人闖紅燈、在非斑馬線過馬路行為至少數百萬宗。在擁有“神器”的溫州,每年在“中國式過馬路”的絕對量上恐怕也不會有太多遜色。而每年大量用生命和鮮血鑄成的警示案例,仍然沒教會很多市民過馬路。這到是,連“神器”都攔不住,只是聽說的案例能有何用!

    為什么我們不會過馬路?

    對這個問題,專家學者、政府官員、普通市民都進行過太多的討論,形成過眾多的結論,諸如生命教育不足、安全教育滯后、法律觀念淡漠。對這些結論,我都認可,但還是有著不少的疑問:除了想自殺的,誰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誰不知道闖紅燈危險?又有多少人不知道闖紅燈是違法行為?但是,為什么大家還是毫無改變?看來,還應該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有一次在街頭,親眼目睹了一次行人闖紅燈糾紛,糾紛的主角一個是警察,一個是老大爺。我猜你一定誤會了——不是警察抓到老大爺闖紅燈,而是做交通勸導員的老大爺將闖紅燈的警察抓了現行。問題是警察不聽勸導,非要闖紅燈過去,老大爺就和他吵上了。老大爺很氣憤:“你還是個警察!”警察回應:“警察怎么了?警察也是人!”

    闖紅燈本身是一種違反規則的行為,我們常說,闖紅燈的根子在于國民規則意識不強。但為什么國民規則意識不強,更深的原因從我的這一現場體驗中可以窺視一二:警察是守護規則之人,執法者理應是規則意識最強之人,對法律最敬畏和信仰之人,但遺憾的是,許多執法者反而成為規則的破壞者。當特權意識強于規則意識之時,整個社會的規則意識必然淡化;反之,如果規則意識強于特權意識,許多問題也就不再是問題了。

    與“中國式過馬路”相對應的是“中國式開車”。所謂的“中國式開車”,外在表現是車輛在斑馬線不讓行人,包括出租車隨意停車、公務車橫沖直撞等等,而引申意指的就是強勢一方將打破規則當成自己的“本事”,比如執法者將自己守護的規則當成自己的權力,背后其實是特權思想在社會各個層面的表現?!爸袊竭^馬路”的根本原因,在我看來,正是因為太多的“中國式開車”。如果各個領域的執法者能恪守本職,按規則辦事,“中國式過馬路”也就少了。

    就在本月25日,網上一則新聞又引起廣泛關注:一貨車因超限運輸被扣,河南省民權縣超限站下達3萬元罰單,期間多次交涉罰款不能減免車不放行。11月24日14時,車主夫婦同在超限站喝農藥,現男方張高興已死亡,其妻仍在搶救中(據中國交通新聞網)。雖然站在不同角度對此新聞有不同見解,但毫無疑問,這中間是一系列的規則問題:超載是法律所不允許,但卻是執法上所允許的;罰款應有相應的規則程序,但在實踐中程序卻是非必要的。如果從車輛制造、銷售,到執法的穩定性、可預期性,都可讓當事人服氣,何至于發生如此悲劇。這同樣是“開車”和“過馬路”的悲劇。

    當然,話雖如此,對于市民來說,規規矩矩走路總不是壞事,要是連“神器”都攔不住您,您這應該得有多忙??!見到“神器”,還是應該多想想那些付出鮮血代價的生命,至少想想深圳16萬張罰單:有多少生命可以重來,有多少罰單可以不來!

    【責任編輯:管理員】
    專欄作者,知名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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