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北京大學對24所在京高校師生的一項調查結果引起媒體和社會的關注,這項調查結果顯示,1/3以上學生對所學專業不感興趣,80%的學生在填報志愿時對所填專業不是很了解。許多媒體在報道此事或評價此事時,對大學生“學非所愿”的問題給予了嚴重評估,并對“解決”學非所愿問題提出了許多思路。
大學生“學非所愿”當然是一個問題,但筆者認為,從當前的就學、就業實際和“學所非愿”的原因、比例來進行分析,目前媒體和社會高估了大學生“學非所愿”問題的嚴重性。如果再從大學本科教育的目的及個人發展、從業的不確定性來看,三分之一學生學非所愿,其比例并不算太高,而對社會、對學生的影響更不至于如網絡輿論所評估的那么嚴重。
“學非所愿”問題并非大陸教育體系所獨有,而是一個在教育領域所普遍存在的現象。歐美國家高等教育的架構與我們有明顯不同,許多專業要在研究生階段才進行專業學習,但依然存在學生學非所愿的問題。除了個別學生為此退學,大多數學非所愿的學生仍然會如期完成學業。而在香港,雖然學生在入學前個體有著較強獨立性,但由于各種因素,許多學生并沒有就讀自己所喜歡的專業。據國際在線報道,“香港青少年研究檔案”工作小組曾以問卷調查的形式,訪問了12間大專院校共805位大專生,發現當中有3成的大專生在選科時并未以個人興趣作為選科時的主要考慮因素,而是純以公開考試成績及可獲取的學位資格等作為考慮因素。有近3成的大專生表示所讀課程并不適合自己,當中7成更表示自己未能投入課程。
如果具體到大陸教育體系,“學非所愿”的原因更多,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幾個:一是根據就業前景選就業市場上的熱門專業,或者“盛產”“白骨精”的專業;二是家庭對孩子自我興趣的干預,對選擇志愿進行包辦;三是家庭缺少對孩子的職業規劃教育,孩子對職業、專業沒有明確的概念,更缺乏相應的知識;四是大學缺乏科學合理的學生二次專業選擇機制。這些原因綜合存在,并且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短期內也不可能有較大改善。只要存在競爭性入學機制,以及個人的變化性、社會的多樣性,“學非所愿”的問題就永遠存在。因此,對于社會、家庭及學生個人來說,必須視“學非所愿”為正常狀態,才有利于降低概率,并在“學非所愿”問題產生時積極進行解決。
學生入學前根據就業前景選擇專業無可厚非,畢竟“畢業即失業”的壓力無法忽視,而且對就業前景的分析本身就是職業規劃的一部分。但是,家庭的大包大攬,在選擇志愿前不對孩子進行職業熏陶引導和舉培養,而在選擇志愿的時候又不給孩子自我選擇的空間和自由,再加上缺乏對孩子的尊重,不進行有效有理的解釋和分析,很可能人為造成“學非所愿”。在這種情形下,孩子入學后在心理上就非常抵觸,自然不可能有好的結果。這種非正常情況下因心理抵觸造成的“學非所愿”,是絕對應當避免的。
如果排除掉“為父母而讀書”的心理因素,對于其他正常情形下,因為對熱門專業的追捧或對專業的不了解而“學非所愿”的問題,社會及大學生應當理性面對并勇于承擔。學校在一定的范圍內和條件下,建立起學生轉專業的機制固然應當,但在教育資源及選擇自主度的矛盾面前,轉專業必然會受到很大限制,不可能讓所有學生得嘗所愿。那么,家長及學生應當明白,自己的專業是競爭和選擇的結果,應當承認并積極接受這個結果。當面對這種結果有一個積極健康的心態時,隨著對專業的更加了解和深入,培養起對“不喜歡”專業的興趣也不是難事。
更應當明白的是:人一生的職業并非一成不變,大學專本科的學習,僅僅是對第一份職業、第一個崗位的基本專業準備,三四年的學習只是對專業的一定了解,遠談不上對該專業的精通,誰也不知道自己一二十年后會從事何種職業何種崗位。而大學教育最重要的也許并非專業教育,而是學習習慣、專業方法和思維方式的訓練。在具備一定的學習能力,能夠用專業思維思考問題之后,從業后對專業重新選擇并不是太難的事。許多人在自己就業后從事跨專業職業,并且做出突出成就的不在少數。因此,對于“學非所愿”的問題,家庭自然應予重視,未雨綢繆;學校自然應當研究,給學生重新選擇的機會;學生則不應糾結,而當坦然面對,勇于承擔。心態坦然,才能正確認識自己“學非所愿”是心理因素還是“學習非我所愿”,或者是確有其他特別喜歡的專業,從而作出正確判斷,制定大學學習規劃,為自己的未來作好真正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