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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中銘:高送轉亂象該如何規范?
    曹中銘
    2015年12月24日

    12月22日,又有三家上市公司披露了高送轉預案,分別是永清環保的10轉20、廣田股份的10轉15以及吉祥航空的10轉10。而據統計,截至12月15日,兩市已有15家公司公布了"高送轉"利潤分配預案。目前還沒到2015年度報告披露的時間,眾多上市公司紛紛提前披露高送轉預案,凸顯出高送轉的火熱程度。

    事實也正是如此。近年來,上市公司的高送轉有愈演愈烈之勢,原來10送轉3還算正常,隨著上市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如今10送轉5都會覺得拿不出手,而10送轉10則成了"起步價"。A股市場頻現的上市公司高送轉現象,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

    日前,深交所在其網站的"投資教育專欄"中刊登了《理解"高送轉"實質,避免跟風炒作造成虧損》的文章,向投資者普及高送轉的相關知識,并提醒投資者要注意盲目投資高送轉股票的風險??梢哉f,在高送轉已成市場一大在"風景"的背景下,監管部門刊發此文顯然是有的放矢。

    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轉,真正出于"回報"投資者的并不多,更多的是懷著不同的目的。如有的是出于配合二級市場炒作,有的是為了配合大股東和高管套現,或者配合激勵對象達到行權條件,也有的是為了在再融資過程中吸引投資者認購公司股票等??梢哉f,眾多上市公司推出的高送轉,早已變了味。

    如今年7月22日,佳都科技控股股東堆龍佳都向上市公司發出《關于佳都科技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函》,提議以今年6月30日作為基準日向全體股東實施10轉15,并承諾在股東大會上投贊成票。但上市公司董事會直到8月31日才進行審議,并且還提議推遲至以12月31日為基準日實施,具體方案另行公告。上證所公司監管部門因之向上市公司發出監管關注函,對時任公司董事長劉偉在內的多位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另一家奇葩公司即為銳奇股份。今年6月23日,銳奇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戰略委員會向董事會提議進行中期"10轉15"的分配方案。該議案在8月24日舉行的董事會進行表決,其9名董事均投了贊成票,但在其9月11日召開的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上,第一大股東也是上市公司董事長的吳明廳卻投了反對票,該消息披露也導致銳奇股份股價大幅下跌,投資者也因之遭受到慘重的損失。

    上市公司在推出高送轉方案時或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或出爾反爾毫無誠信可言,在這一切的背后,是廣大中小投資者在為之付出代價,這凸顯出市場新的不公平。因此,對于上市公司的高送轉亂象,有必要進行規范。

    筆者建議,一是業績差的上市公司應限制其高送轉。高送轉實際上是一個數字游戲,既不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不增厚其資產規模。相反,業績差的上市公司實施高送轉后,由于總股本擴張,而業績增長速度又跟不上股本增長速度,導致其每股收益被攤薄。因此,對這類上市公司的高送轉可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比如其送轉的比例不得超過10送轉5,如果業績出現虧損,應禁止其進行股本擴張。

    二是推出高送轉方案的上市公司,在其預案披露及至實施后的6個月之內,應禁止上市公司大股東、高管等減持套現。與此同時。也要禁止開展了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在該時間段內行權。某些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轉,本質上就是為了進行利益輸送,讓中小投資者為大股東、高管等套現埋單,或為其股權激勵行權創造條件,像這些竊取市場利益的行為,顯然都應該被禁止。

    三是上市公司因推出高送轉預案出爾反爾導致投資者損失的,應對所有投資者進行補償。像上述的佳都科技、銳奇股份等自推高送轉又自我否定的行為,無不造成了諸多投資者損失,顯然,投資者不應該為之買單,而上市公司不講誠信的行為,同樣理應付出代價。

    A股市場出現的高送轉亂象,是市場監管缺失的表現,也常常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監管部門不能僅僅只是風險教育了事,對于其中的不正?,F象與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應該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規范,這亦是市場監管的應有之義。

    【責任編輯:管理員】
    曹中銘,獨立撰稿人,資深財經評論人。在多家網站、報紙、雜志開設有專欄,已發表數百萬字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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