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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靜:網絡音樂現兩大陣營,聯盟VS單干
    郭靜
    2016年03月07日

    網絡音樂的版權問題在2015年得到了極大的清理,各大網絡音樂平臺紛紛開始下線非版權內容,行業的基本規則正式建立,雖然盈利模式以及可見的大未來上,沒有非常大的改觀,但“無規矩不成方圓”,各大平臺都開始走正版化的道路之際,版權被重新定義,網絡音樂才有機會正式登上互聯網的舞臺。

    國內的網絡音樂市場主流的有五大平臺,QQ音樂、網易云音樂、海洋音樂(酷我、酷狗)、百度音樂、阿里音樂(天天動聽、蝦米音樂)。從財務背景來看,皆是巨頭企業,沒有一家是窮的叮當響的創業公司,這在一定程度上讓他們的合并變成了困難,互聯網巨頭公司之間,合并的案例少之又少,寧愿自己“捏死”在手里,也斷不會和競爭對手合并,所以,即使是虧損或者低微盈利的情況下,他們也會堅挺到底,可惜,互聯網吃的是壟斷的飯。

    自由形態的“聯盟”

    和網絡視頻不同的是(作者微信公眾號:郭靜的互聯網圈),網絡音樂的各大廠商要理性的多,即使競爭,也都是理性競爭,像抹黑競爭對手、與友商老死不相往來的情況很少見。其中的核心點版權方面,各大網絡音樂廠商雖然也會和唱片公司簽訂獨家合約,但其往往會和友商進行轉授權,通過相互轉授權,擴大音樂的下載量,同時能獲得一定的版權費,這部分版權費能夠彌補版權購買的費用,一家廠商購買獨家版權的費用著實太高,即使能夠通過用戶下載付費彌補,一家平臺明顯不夠,多家平臺卻可以共同承擔昂貴的版權費用。

    2015年10月13日,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宣布達成合作,QQ音樂向網易云音樂轉授音樂版權150萬首。

    2015年11月24日,QQ音樂和多米音樂簽署版權授權協議。

    2016年1月,QQ音樂宣布和酷狗、酷我兩家公司簽署相互轉授權協議,授權音樂版權數量超過100萬首。

    網易云音樂、酷狗、酷我以及多米音樂這幾家都和QQ音樂進行了版權方面的合作,這更像是一種自由形態的“聯盟”模式,多家共同承擔版權費用,這樣既保證了良好的用戶體驗(前提是用戶得付費),同時又保證了版權方的利益,對于唱片公司來說,他們的效益也得到了良好的保證,畢竟有人愿意為版權買單,而不是早些年的盜版橫生,沒人愿意付費,再加上現在幾家都有搶版權的趨勢,對唱片公司而言,是有利的。

    當然,“聯盟”并不是絕對的和平共處,版權同樣是核心競爭力之一,雖然QQ音樂、網易云音樂、酷我、酷狗等有相關的轉授權協議,但某些內容并不包括,用戶在某平臺上經常會看到沒有互授權的內容顯示“因版權限制,該歌曲已下線”的提示,用戶去別的平臺下載,可能就需要收費了。像當前火熱的電視劇《太陽的后裔》,酷我音樂就將尹美萊演唱的《Always》、以及EXO成員Chen(金鐘大)的《Everytime》作為核心點,吸引用戶付費下載,同時也能借助熱點,讓更多用戶下載酷我音樂的APP。這種處理方式,既保證了版權合作方的利益,也保證了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網絡音樂倒是比網絡視頻跑的還快了,所以,2015年的幾份報告中,酷我音樂都以用戶體驗最佳排到了榜首。

    堅決“單干”

    除QQ音樂、網易云音樂、酷我、酷狗這種自由形態的“聯盟”陣營,另一個陣營是堅決“單干”。面對授權的版權方面,他們不屑與友商為伍,這其中的代表就是阿里音樂。

    2016年2月11日,阿里巴巴宣布收購韓國娛樂公司SM 4%股份,除SM外,阿里音樂旗下還有滾石、華研、寰亞、BMG、相信音樂幾大獨家版權的唱片公司。

    關于當前網絡音樂的雙APP問題,阿里音樂CEO宋柯在面對《瞭望東方周刊》的記者采訪時表示:“基于這兩點,其實邁開了未來數字音樂正版化或者完善商業模式的第一步,是朝著健康的路徑上發展?,F在阿里與騰訊之間的版權界限分明,基本上消費者裝兩個APP就可以。雖然一開始大家覺得麻煩,但是與視頻相比還好。我自己都下了幾個APP,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等,就是因為它有版權壁壘,在音樂領域,這個情況還是會存在。

    從宋柯的話語中可以看到,阿里音樂并不甘心開放版權壁壘,與QQ音樂站在同一個起點上競爭,而是像網絡視頻一樣,徹底將版權作為核心競爭力,與友商進行競爭,阿里音樂的野心很明確,就是徹底與QQ音樂爭天下,版權方面,甭想合作。

    據悉,阿里音樂之所以不愿意和QQ音樂進行版權互授,分歧在于早期的侵權費用問題,當初網易云音樂和QQ音樂從“死敵”到“相愛”,是因為網易云音樂方面支付了早期的侵權費用,而阿里音樂卻不愿意為“過去”買單,這也導致了阿里音樂無法像網易云音樂一樣,雙方進行友好的版權互授,轉而堅持“單干”,不與海洋音樂、網易云音樂、QQ音樂等為伍。

    除這幾家外,百度音樂也比較有意思,其也算是“單干”的代表,早期百度收購了風靡一時的音樂播放器軟件千千靜聽,爾后,在與QQ音樂、網易云音樂等的競爭中,其因為版權問題一度盛傳團隊將解散的傳聞,百度音樂雖未面臨解散的局面,卻在去年和太合音樂集團合并,雙方合力打造一家“全新的互聯網音樂機構”。

    在這場幾大網絡音樂廠商龍爭虎斗的過程中,百度音樂要安靜的多,合并結束后的3個月時間內,未傳出百度音樂的任何消息,頗為詭異。

    版權之后,收費成常態

    其實,所謂的“聯盟”和“單干”,是幾大網絡音樂廠商面對版權問題的策略,不可能所有人都一條心,肯定有人不服氣,想要“標新立異”。不管是“聯盟”還是“單干”,正版化是網絡音樂不可逆的趨勢,網絡音樂喊了那么多年的“狼來了”,網絡音樂終于開始具備收費的基本條件。

    一、主流平臺紛紛開啟正版化策略;

    二、用戶規模足夠大;

    三、移動支付的便捷性;

    四、用戶被付費的環境成熟;

    五、單價便宜。

    據我觀察發現,目前幾大網絡音樂廠商在針對C端用戶收費方面,有三種模式,一種是單曲付費,即每首歌曲單獨收費,一首歌曲的價格是2元/首,另一種是會員包月/年收音樂包費用,還有一種是會員年費。

    酷我音樂的音樂包是88元/年,會員費則為148/年;QQ音樂的音樂包價格是88元/年,每月有300首付費歌曲的特權,QQ音樂綠鉆則是180/年;酷狗音樂的音樂包是88元/年,會員費則為100/年;酷狗音樂的音樂包是88元/年;天天動聽的音樂包是100元/年;蝦米音樂的會員年費是98/年。

    從價格方面來看,幾大網絡音樂廠商的區別不大,都在100元左右,用戶可下載300首付費版權的音樂,再加上一大波免費的音樂,足夠用戶使用。

    除上面幾種常見的收費外,網絡音樂廠商已經開始做新的創新模式,比如與唱片公司/歌手合作,通過強大的運營能力做數字專輯內容,目前QQ音樂和酷我音樂都在嘗試。

    基礎模式已成型,相關條件也具備,幾大網絡音樂廠商肯定會想辦法挖掘C端在網絡音樂上的消費能力,所以,收費音樂內容,逐漸會成為常態,2/元一首,用戶并不會對其深惡痛絕,盜版之首的網盤上,目前也沒發現大量有交換和分享收費網絡音樂的內容出現。

    從幾大應用商店的下載量來看,目前QQ音樂、網易云音樂、酷我、酷狗、百度音樂、天天動聽、蝦米音樂的下載量已破億,有的綜合下載量甚至破十億,當下載量已經不是廠商考量的重點后,接下來要考驗的則是,平臺自身的運營能力,充分挖掘C端消費能力,還有就是平臺自身基于外部的擴張和社交能力,如何讓音樂內容“人性化”,而不是死的播放器,一旦有趣的事情發生,盈利,似乎可期了。

    我個人還是喜歡“聯盟”的模式……

    文/郭靜,微信公眾號:郭靜的互聯網圈(ID:guojingdequanzi)用心做一個互聯網領域的原創狗。

    【責任編輯:管理員】
    多家科技媒體專欄作者,2014年鈦媒體十大年度作者之一,關注互聯網,關注T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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