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春天,代表全國人民的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都將聚首北京,議國是、提建議、作決定,在莊嚴的人民大會堂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為此,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備受世界矚目,其所體現的制度優越性也在歷史發展進程中不斷得到證明,可以說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應了中國的國情,也是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一個偉大創舉。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歷史的必然選擇
政治制度作為上層建筑,是由這個國家的經濟基礎決定并為經濟基礎服務的,是由這個國家獨特的文化傳統、獨特的歷史命運、獨特的基本國情決定的。中國的政權組織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其確立有自身的歷史與邏輯。這一制度經歷了產生、發展和不斷完善的過程,體現出中國共產黨對人民民主價值理念的有力實踐、對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也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和時代的選擇。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的仁人志士一直在探索何種政治制度能夠實現國家獨立和人民富強。雖歷經君主立憲制、議會制、總統制等形式,但由于內外因素所限,這些探索都以失敗而告終。近現代政治發展的事實再次證明,由于帝國主義的外部侵略和內部缺乏有力的社會基礎,中國無法建立西式資本主義政治制度。伴隨著人民民主政治觀念的廣泛傳播,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擔當起歷史重任。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過程中,不斷探索和實踐民主政權的組織形式,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確立提供了指導經驗。如在大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進行了"農民協會"、"罷工工人代表大會"、"市民代表大會"等實踐;在土地革命時期,中華蘇維埃政權出現了工農兵代表大會制度;在抗戰時期,建立在"三三制"原則上的參議會,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團結全國各黨派一致對外抗日,實現國家獨立和人民民主的形象;解放戰爭時期和新中國成立初期,召開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這些政治實踐既向廣大民眾宣傳了民主價值觀念,起到民主意識啟蒙的作用,使人民當家做主的民主觀念深入人心,又彰顯了中國共產黨實現人民民主的政治形象,為新中國建立人民政協制度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構奠定了基礎。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確立是新中國政治發展的必然結果。新中國成立后,曾有過全國人民政協的過渡時期,1953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空前規模的普選,在普選的基礎上自下而上逐級產生了人大和政權機關。1954年,召開了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等,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新中國的正式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確立奠定了我國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礎,調動了全國各界人民建設新中國的積極性??梢哉f人大制度的實施開啟了民智,聚集了民意,建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框架。"文革"期間,人大制度經歷了曲折和衰退。1978年第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的舉行,至此全國各級人大都相繼恢復活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偉大任務。1979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新的《選舉法》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所發展,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擴大地方國家機構的職權,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實行直接選舉。伴隨著1982年新《憲法》的頒布,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通過此后相關法律的多次修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鞏固了我國人民民主政權,加強了國家政權機關的建設,為經濟建設的發展提供了政治制度的保障,實現了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從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形成和發展的軌跡,再次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近現代歷史發展的必然選擇,是中國人民實現民主的必然選擇,是中國實現國家獨立富強的必然選擇。
人民代表大會不實行西方的"兩院制"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了人民大眾管理國家、管理社會的國家體制,有力地保證了全國各族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廣泛的民主、自由和權利,這也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西方議會制度最本質的區別。西方國家實行的所謂"兩院制",簡單地說就是把議會分成兩個部分,由它們共同行使議會的權力。各個國家對"兩院"稱呼不同,如美國國會、日本國會叫"參議院"和"眾議院";英國議會的兩院叫"貴族院"和"平民院",通常又叫"上院"和"下院";法國叫"參議院"和"國民議會";荷蘭叫"第一院"和"第二院";瑞士叫"聯邦院"和"國民院"等。
我國人民代表大會之所以不實行"兩院制",主要是基于中國的國情,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處理中央與地方關系的問題上,強調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從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出發,將中央與地方的利益關系有機地協調起來,這是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一院制"的重要基礎;其次,我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人大及其常委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在這個前提下,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各司其職、協調一致地工作。這既保證了國家權力的統一,同時又使國家機關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兼顧了民主和效率兩者所長。在人民代表大會內部,沒有平起平坐的機構。人大常委會只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隸屬于人民代表大會,受人民代表大會的領導和監督,每年至少要向產生它的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一次工作;第三,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的偉大創造。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成功開辟了人類政治文明的新路徑,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了人民大眾管理國家、管理社會的國家體制,有力地保證了全國各族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廣泛的民主、自由和權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為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和發展提供了政治保障,極大地調動了全國各族人民建設國家、管理國家的積極性,這也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西方議會制度最本質的區別;最后,特別需要澄清的,有些人把"政協"比作實行兩院制議會的上議院。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解,說明對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根本政治制度還沒有真正的深刻理解。毛澤東同志曾經說過,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是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如果把人民政協也搞成國家權力機關,民主集中制就講不通了。在我國,政協不行使國家機關的職權。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實行"一院制",這種體制,好處很大。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是在憲法和法律指導下的民主,在廣泛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避免了在實際運作中不必要的牽扯,保證國家和各項工作能集中有效地進行。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我們實行的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院制,這最符合中國實際。如果政策正確,方向正確,這種體制益處很大,很有助于國家的興旺發達,避免很多牽扯。"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中國政治制度的獨特優勢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新中國成立六十多年來,正是在有效保證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制度安排下,中國經濟實現了騰飛,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斷跨上新臺階,社會長期保持和諧穩定。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好制度,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集中體現在:一是適應中國的國情。由于中國國土面積大、人口眾多,無法實行直接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一種代議制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實現。人大代表產生于社會各個階層和職業,全國各地、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代表,選舉的完善、代表構成的合理有利于廣泛集中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反映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和需求。通過基層人民選舉產生基層人大代表和基層政權,并逐級產生上級人大和政權機關,有利于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既能保證多數人利益,也能兼顧少數人利益,具有制度的合民意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避免了各黨派之爭和相互牽制,有利于政權穩定和人民團結。同時,實行的政治協商制度保證社會各界各黨派和人民團體有參政議政的權力,能夠為人民代表大會提供建議和意見;二是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實現。人大制度從根本上體現了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政治價值,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根本途徑和制度形式,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以法律制度化的形式確立。國家權力來自于人民,人民有選舉、監督和罷免公職人員的權力,人大代表的民主選舉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運作的基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根據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和政權理論與中國具體實踐相結合而創造的建設性政治制度,體現了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執政理念。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經過長期的實踐和探索所確立的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制度;三是使政治權力更加集中統一高效。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力結構既不同于西方的"三權分立",也不同于前蘇聯的"議行合一"。人民代表大會既是立法機關,又是國家權力機關,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實行民主集中制,其他國家機關由人大產生,對其負責,能夠保證國家各機關部門協調一致工作,高效完成相關事務,也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實現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我們要堅持好、完善好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斷提高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為加快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一步凝聚起億萬人民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