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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映青:為云南省出臺新規“嚴禁借用宗教名義斂財”叫好
    李映青
    2016年07月07日

    《云南省宗教事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2016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兑幎ā饭?章33條,從宗教事務的主管部門、職責分工、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育培訓、宗教活動、宗教財產、法律責任等方面對云南省宗教事務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了規范?!兑幎ā分刑貏e對宗教教職人員跨省、跨州(市)擔任教職或者主持宗教活動的行為進行了規范,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規劃建設、宗教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對借用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以及借教斂財等作了禁止性規定,同時,對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筆者不禁為云南省的這一舉措拍掌叫好!


    云南大理崇圣寺(網絡配圖與文章沒有關聯

    在國內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借宗教場所斂財的現象。我曾經去四川旅游,途中導游一路給游客洗腦,介紹附近寺廟的香有多靈驗,到達目的地后,將所有游客趕下車要求進寺院參觀,寺院里有“高僧”免費給大家算命,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動員燒高香,三柱高香999元,看到有人猶豫,立馬告訴你燒香可以消災,如果不燒,則有大難。于是,游客紛紛購買高香,寺院因此生意興旺,保證了導游和旅行社的回扣,旅行社又源源不斷帶游客來,如此形成了一條利益鏈。

    多家媒體曾報道過這一類現象。2012年1月的《中國新聞周刊》就有報道:云南昆明巖泉寺以每年720萬元的價格承包給一位湖南老板,老板雇幾個營銷人員假扮大師,專門忽悠游客燒香消災,錢帶不夠不要緊,寺院里可以刷卡消費。在“大師”的忽悠和恐嚇之下,佛門威嚴的氣場和心誠則靈的心理暗示戰勝理性,游客源源不斷地掏出香火錢和功德錢,而那些錢最終落入了承包者的口袋。

    《新京報》也曾經報道過北京潭柘寺超7成功德箱成旅游景區小金庫。千年古剎潭柘寺是國家4A級景區。寺內數十個殿,“功德箱”隨處可見。有53個“功德箱”都屬于景區,信眾和游客將錢投到這些“功德箱”,最后都成了景區的收入。北京市佛教協會一名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景區開發部門違規設立功德箱,之所以難以管理,主要是“幾乎沒有成本,我們前腳去取締,第二天又能死灰復燃”。

    寺廟承包大約起于90年代中后期,隨著旅游業的發展,處于風景名勝區內的寺院便成了“香餑餑”,私人向寺廟主管部門交納一定費用后,采取入股或承包的方式經營寺廟,再請來僧侶或請人假扮僧侶,通過功德錢和香火錢賺取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類似現象在國內很多地方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宗教場所被過度商業化開發,宗教意義喪失本真,許多寺院成了斂財工具,每個宗教都有自己的斂財術,這種現象必須叫停。

    在這種情況下,云南省頒布實施《云南省宗教事務規定》是有積極意義的。我想新規出臺后,應該對全省的寺院進行一次調研,發現寺院被承包或者利用寺廟和宗教進行斂財的情況應該堅決取締,在景區的寺院,應當厘清宗教場所與景區管理方的關系,把宗教場所從旅游景區中剝離出來,避免其淪為過度商業化開發的工具。

    關于作者:李映青,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站長

    【責任編輯:管理員】
    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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