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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立新:電瓶車電池爆燃點燃了輿論 鄙視鏈卻拴不住安全
    朱立新
    2021年05月12日

    5月10日晚,成都某小區電梯內突發電動自行車爆燃事故,造成包括一名嬰兒在內的5人不同程度受傷。無獨有偶,12日安徽媒體曝出,成都事件發生的同一天,合肥一小區電梯內也發生了電動車電池爆燃事件,兩人逃生成功,電梯轎廂受損。

    慘痛的事故教訓引起了民眾的廣泛關注,也再一次敲響了安全警鐘。很多人表示帶電動自行車進電梯的行為在自己生活的地方普遍存在。有人提醒親友,看到有人帶電瓶車上電梯,不要與他們同乘,但在網上也有人言語中對這樣的人充滿了歧視,認為他們無知而又自私,無視他人安危。

    安全警鐘已經敲響,但是我們應該進行的思考不能僅僅是想出一個謾罵的詞匯。

    5月11日,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服務區域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的緊急通知》。已經發生的事故和發生更多事故的隱患卻不僅僅存在于成都,也不僅僅存在于合肥。

    據中國自行車協會統計,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年銷量超過3000萬輛,社會保有量接近3億輛。面對如此龐大的數字,完善電動自行車使用相關配套設施和加強安全監管已經到了非常迫切的地步。

    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的緊急通知是否能夠長期落實有待觀察,相關舉措應該能夠為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這個通知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成都和合肥兩市同日發生的事故發生于車主攜車乘坐電梯期間,其行為還不屬于物業服務區域電動車停放充電。

    要想避免更多的事故發生,我認為,相關部門應該著力推動三件事。

    一是要加強住宅小區和辦公樓宇電動自行車停車區的充電設施建設。很多人帶電動自行車上樓不是為了鍛煉身體,只是因為在樓下沒有地方充電。有的場所充電設施太少而電動車太多,也有的場所充電收費太貴。充電設施的收費應該更加合理并體現公益性。

    二是要提高電動自行車電池的安全技術標準?,F在電動自行車的生產企業越來越多,產量逐年提高,車越來越便宜,但是安全技術標準也應該越來越高。

    三是要建立并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報廢制度。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人們的購買力不斷增強,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代步工具在二手市場的流轉越來越快。應該在電動車車身以及電池的醒目位置標明生產日期,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應該和機動車一樣強制報廢。

    明確了制度以后,監管和處罰才有法可依。帶電動自行車上電梯不是原罪,已經發生的事故應該啟發我們進行更多的思考,并采取更加合理的舉措。

    中國日報安徽記者站首席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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