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會,會議中根據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組建國家數據局。國家數據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具體來說,就是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研究擬訂數字中國建設方案、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協調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協調國家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等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等職責劃入國家數據局。這一舉措或將中國數字要素管理推進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一、國家數據局成立的時代背景和市場條件
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突飛猛進,全球數字經濟蓬勃發展,催生了以數據為關鍵生產要素、數字服務為核心、數字訂購與交付為主要特征的數字貿易,
數據要素作為全新的生產要素,其內涵特征和市場化、價值化邏輯與土地、資本、人才等傳統生產要素有顯著差異,需要全新的治理機制和治理模式。政府在制定和落實政策方針的過程中面臨著包括技術、法律、制度等多重原因所帶來的數據要素確權難、市場監管效率低等一系列現實挑戰和突出瓶頸問題。集中體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數據要素管理部門頂層設計缺失。目前我國的數據監管由多個機構負責,包括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國家主要經濟規劃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這樣的“九龍治水”格局不利于資源整合利用與監管。
第二、數據要素市場相關制度不完善。隨著數據交易中心、交易所數量的日益增加,建設中存在的監管不完備的問題日益凸顯。相關法律法規無法做到基本面全覆蓋,數據安全問題仍然亟待解決。導致國內市場缺乏流動性,國外市場受到制度性空白的阻滯,制約中國打造成全球數據跨境流通貿易中國匯聚節點和結算中心的進程。
二、國家數據局成立的意義
成立國家數據局可以更好發揮政府對數字要素市場的監督管理作用,責任更加具體、清晰,對實現“數字中國”目標具有重要意義與深遠影響。
第一,有助于建立分工明確、協同推進的多層次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工作機制,避免各部門、各地方重復建設。
第二,利于健全數據要素權益保護制度、建立合規高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數據全流程合規和監管規則體系,建設規范的數據交易市場。
第三,統籌規劃發揮制度優勢,集中力量辦大事,對于加快形成數據要素市場體系、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關于國家數據局的建議與展望
國家數據局的成立只是我們實現“數字中國”的第一步,要想快速實現部門職能、穩定市場情緒等還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新的政府部門成立需要將人力、財力等資源補給到位,財政撥款、財政預算需要相關部門精準核算,有針對性的進行專業人才招聘,幫助國家數據局平穩落地。
第二,建立部門規章制度體系,明確部門內部分工,對內制定內部約束規章制度,對外公布辦事流程圖,讓每一個業務都有章可循。
第三,在工作移交環節中,與網信辦、工信部等部門要相互協調,做到工作無縫銜接,避免出現短暫的“三不管”真空期。
在實現“數字中國”的道路上充滿了挑戰與困難,梳理各地在數據相關實踐中存在的難題,對國家數據局有以下期望:
第一、國家數據局未來可以逐漸打通數據從中央部委到最基層的梗堵,要制定國家級法規,采取措施,要求各同級部門之間的數據鏈接起來,形成數據合法、合規、安全、有序、自由的流動的數據通道。
第二、國家數據局可以保障一些區縣的合理的數據要素價值擁有權,還存在一些地市不允許區縣有數據持有權的情況。
第三、國家數據局對數據的全流程進行監管、盡快明確國家級數據交易所,避免當前的各地數據交易所嚴重內卷,重復建設,上架產品雷同等情況。
第四、國家數據局在國家發改委的強勢部委的主管下,在國家資金投入、政策支持方面,可以采用數據要素專項債、低息貸款之類的,支持城市和與數據相關的企業。(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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