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id="aa00a"><table id="aa00a"></table></li>
  • <tt id="aa00a"></tt>
  • <li id="aa00a"><table id="aa00a"></table></li>
    <li id="aa00a"></li>
  • <tt id="aa00a"></tt>
  • <li id="aa00a"></li>
  • 朱立新  >>  正文
    對待合肥地鐵站名拼寫或翻譯問題需要專業討論而非嘲諷
    朱立新
    2023年10月13日

    近日,安徽合肥市民及部分新聞媒體關注了合肥地鐵站名拼寫或翻譯中可能存在不規范的問題。對此,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做出了及時的回應,態度值得肯定。

    我之所以說是“拼寫”或“翻譯”,是因為這兩個概念不完全等同。拼寫并不是翻譯,翻譯也不是拼寫。只能說,他們往往息息相關。

    事情發生后,這幾天,在互聯網上,大家對于該事件的關注和討論雖然稱不上很熱,但也絕對值得引起相關部門和專家的高度重視。但有網友對此進行一番冷嘲熱諷,恕我不能贊同。

    首先,我想用幾個關鍵詞談一談我的看法。

    普遍。在全國范圍內,相關標識標志的拼寫或翻譯不規范、不準確的現象非常多,合肥地鐵所存在的問題絕對不是個案,也絕對不是最嚴重,甚至比有的城市做得還要好一點。

    期待。對合肥地鐵相關問題的討論之所以還能有一定的熱度,說明大家對于這個“科里科氣”的新晉“特大城市”和連續三年上榜“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國城市”十強的城市有更高的期待,期待合肥的國際化水平能夠更加符合這座城市的最新發展水平。

    整改。有問題就一定要整改,合肥軌道交通在相關回應中也明確提出將會推進整改。這是一種積極的態度。但是下一步如何整改,我認為還需要廣泛收集建議,以免整改走錯了方向,引起更大的爭議或造成不必要的資金浪費。

    其次,我想提幾個問題,并非質問,而是希望與相關人士進行探討,以期對有關部門尋找整改方向起到積極作用。

    問題一:何為地名?

    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在回應中援引了2022年5月1日施行的《地名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53號)中的相關規定。

    《地名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地名包括“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交通運輸設施名稱”。

    首先,有專家認為地鐵站名是一種地名。這就要看對“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這個定語如何理解?難道說所有的交通運輸設施全部“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那現在的交通運輸設施也實在太多了。

    其次,嚴謹地說,在中國不存在法定的“英語地名”,而只有“地名的英譯”,因為我們的官方語言沒有英語。地名并非只能全部用拼音,也可以進行翻譯,但翻譯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羅馬字母的拼寫,那就要符合拼音的規范。

    退一步說,即便把所有地鐵站點名稱當作地名,也并非只能全部用拼音,這就涉及到下面的第二個問題。

    問題二:地鐵站名只能拼寫?

    《地名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地名的羅馬字母拼寫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統一規范,按照國務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規則拼寫。

    實際上,《地名管理條例》的上位法之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其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我認為,這主要是為了避免使用威妥瑪式拼寫規則,避免混亂。威妥瑪式拼寫也是使用羅馬字母。

    即使將所有的地鐵站定義為“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交通運輸設施”,法律也沒有說它們的名字翻譯成英語的時候只能用拼音。只是說,一旦使用羅馬字母進行拼寫,一定要符合《漢語拼音方案》的規范。

    這就看要相關部門如何選擇了,是簡單拼寫還是進行翻譯?拼寫要符合拼音的規范,翻譯就要有翻譯的樣子。

    問題三:“拼寫”和“翻譯”哪一種方式更好?

    “拼寫”和“翻譯”完全是兩個概念。在對地鐵站點名稱進行字母化轉變的時候,在這個場景中,法律法規沒有對翻譯做出要求,也更沒有對翻譯的基本原則做出規定和解釋,很多地方都還在探索,也時不時引起大家的討論。

    比如說,“合肥圖書館”一名中,“合肥”毋庸置疑是地名,就要拼寫成Hefei,但“合肥圖書館”是不是要寫成“Hefei Tushuguan”,這就要考慮實用性了。

    順便提一下,合肥地鐵有“圖書館站”,但并沒有“合肥圖書館站”,我認為中文名首先就要改過來,畢竟在這個城市有不止一個圖書館。

    比如,北京地鐵,“國家圖書館”這一站的英文翻譯就是“National Library”,“軍事博物館”就是“Military Museum”。

    這里我不想先舉“火車站”的例子,因為火車站的的確確是“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交通運輸設施”,是一個“地名”。但即便是地名,法律也沒有說必須全部拼寫出來,對于其翻譯方式,各地各部門還是采用了不同的表達方式。

    如果所有地鐵站名全部用拼音,有人說,“外國人看不懂,中國人用不著”,意義何在?

    如果是采用翻譯的方式,大致有這幾種情形,我分別提出我的看法:

    第一:出現最多的一類地鐵站名是以地面城市道路的名稱命名的,這種站名按照拼音的規范拼寫出來即可。比如,“中山路站”就拼作Zhongshanlu即可。其實,在地鐵的環境中,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地鐵站,所以這里大可不必再寫一個zhan,對以下多數情形也是一樣。

    第二:以火車站名稱命名?;疖囌咎烊痪褪且粋€城市重要的交通樞紐,一般都是先有火車站點,后有地鐵站點。這時可以尊重鐵路系統的處理方式,“合肥南站”可以是Hefei Nanzhan,這里的zhan要么保留,因為這里確實有個火車“站”,這個地方天然就是一個“站”,這跟上面第一種情形稍微不同;要么就處理成Hefeinan Railway Station,因為在鐵路的售票系統中,這個站就叫“合肥南”,后面的Railway Station是對這個站的特殊性和功能加以解釋。

    第三:以實體單位名稱命名的地鐵站。比如說“安醫大二附院”,這個單位有自己的規范譯法,那就使用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也可以寫成No.2 Affiliated Hospital of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這樣稍微短一點。還嫌長怎么辦?可以寫作No.2 Affiliated Hospital of AMU,因為這里最重要的信息是Hospital。

    第四:以山川河湖等地理位置命名的地鐵站。比如“天鵝湖站”就可以是Tian’e Lake。

    第五:以公園、景點景區名稱命名的地鐵站。比如上面已經說到的“天鵝湖站”,如果把這個地方當作公園來解釋,就可以是Tian’ehu Park。又比如“駱崗站”,可以譯作“Luogang Park”。

    第六:以其他約定俗成的地名命名的地鐵站。比如“姚公廟站”,原來這個地方就叫“姚公廟”,這里已經沒有廟,就拼寫成“Yaogongmiao”。再比如,“薛河”沒有河,“方廟”沒有廟,它們和“三里庵”、“四牌樓”、“五里墩”一樣都只用拼音的拼法即可。

    最后,作為總結,我想提三點期待。

    第一,希望合肥有關部門在處理有關問題時能夠兼顧實用性需求,采用翻譯的方式,而非簡單拼寫。全部拼寫只要做到統一,可能是規范的,但規范的不一定是實用的。能不能探索一種既規范又真正實用的做法?

    第二,很多事情往往不是一開始就有一個標準的,如果合肥自己做好了,未來合肥的做法或許就會變成一種標準,起碼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第三,不管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希望大家可以跟著合肥地鐵的正確指引,去探索這個城市的角角落落,去發現這個城市的別樣精彩。

    (作者系中國日報安徽記者站首席記者)

    【責任編輯:呂佳珊】
    中國日報安徽記者站首席記者。
    男女啪啪激烈高潮喷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