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批復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結合電信、健康醫療、金融、文化教育、專業服務等行業領域發展需要,從推進服務業重點領域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新興業態規則規范、優化貿易投資制度安排、完善公共服務政策環境、強化權益保護機制、健全風險防控體系等6個方面,提出23項任務。此次方案,體現了國家對于北京服務業產業開放和體制創新的極大重視。本文將針對其中的幾個領域展開深入解讀。
各行業的政策特點解讀
針對電信服務領域,工作方案首先指出要研究建設國家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這意味著進一步體系化和集中化地建設我國的新型互聯網,同時加強國際間的數據和信息交流合作。此外,方案還在北京取消了信息服務業務、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等增值電信業務外資股比限制。顯然,這進一步加大了我國電信服務行業的開放程度,鼓勵外資進入和國際合作。
針對健康醫療服務領域,工作方案將工作重心放在醫療研究的國際交流合作上。首先,政策明確支持符合條件的外籍及港澳臺醫生在京開設診所,這無疑拓展了我國的國際臨床醫療合作。同時,在臨床試驗、藥械創新和醫療數據等方面,方案都對國際合作提供了極大便利,充分推動我國醫療行業國際化,助力創新藥品和技術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市場。
針對金融服務領域,此次工作方案更多是對于對外金融監管做出了進一步的規定細化。首先,針對境外金融相關機構和個人提交材料的審批工作應當及時做出決定。這使得境外金融進入中國市場的過程更加規范,避免了因為工作審批方面出現的問題而造成的合作壁壘。其次,方案在保證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向境外發行金融產品,拓寬我國的金融工作面。最后,方案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與各類金融機構開展市場化合作、鼓勵信托財產登記機制,深化了我國金融的體制改革。此外,方案還提出了優化金融服務模式和管理手段的工作任務。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探索完善普惠金融政策業務考核體系,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針對文化教育服務領域,方案的對外開放主要是體現在對外輸出和向內引入兩方面。對外輸出方面,支持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引進優秀境外影視作品,優化和規范對重點網絡視聽平臺的管理與服務,加強我國的國際文化影響力。向內引入方面,首先是要落實對于中國文物境外回流的相關稅收政策。其次,對于引進外商投資的限制進一步放寬,規定外商投資設立演出場所、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的審批權下放至區級。同時支持外商獨資設立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通過完善政策、放寬限制等多方面舉措,最終實現中外文教工作的全面合作交流。
針對專業服務領域,首先是健全了境外個人從事專業服務的相關配套政策,從政策上鼓勵境外人才進入我國勞動力市場。其次,對于北京和港澳的區域合作,要針對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士打造專門的服務對接機制。最后,要積極引進高品質國際會展,通過打造一批有國家影響力的會展品牌來實現國際影響力的提升,最終實現專業服務合作的大規模落地。
該方案出臺后的影響
《支持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對于提升服務領域貿易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有著重大意義,同時也為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了巨大貢獻。雖然是一項旨在推動北京市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的政策文件,但其輻射范圍卻不僅限于北京,而是對全國服務業的發展都產生了積極影響。
一方面,該項方案通過完善健全國際合作政策、降低外資外企進入門檻、放寬原有限制程度、簡化原有政策審批流程等舉措,實現了在服務業領域全面擴大對外開放,以國際交流合作的形式,為我國電信、健康醫療、金融、文化教育、專業服務等行業領域融入了新活力。另一方面,該項方案也聚焦于國內原有行業的深化改革,通過鼓勵大膽創新、完善監管機制和優化原有模式等多項舉措,在原有基礎上填補了原有漏洞,在上述多個行業領域構筑起了更加堅實可靠的生態體系。
該方案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北京及全國服務業的開放和發展,促進經濟的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通過工作方案后續的具體實施,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將不斷建設發展,最終將為服務業提供更好的發展環境和機遇,實現促進服務業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
總體而言,《支持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對于對內體制深化改革和對外擴大開放做出了明確要求,各級部門應當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工作方案的總體指導下陸續組織實施相關發展計劃。在加強國際合作和完善體制改革雙管齊下的工作情況下,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將持續發揮其影響力,最終推動北京服務業以全新態勢蓬勃發展,并逐漸輻射至全國范圍內,為我國服務業創造更多發展機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