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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峰:孔學源流之一百四十九篇——為政以德:孔子的憲政建樹(兼指正司馬遷和錢穆之一誤)
    毛峰
    2017年02月03日

    民國七賢之一、現代文史巨匠錢穆的《孔子傳》,依據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所謂“定公九年,陽虎奔于齊。其后,定公用孔子為中都宰。一年,由中都宰為司空,由司空為大司寇”之言,在其論述及《孔子傳》附錄的“孔子年表”中,亦將孔子首次出任官職的年份,定為魯定公九年,孔子時年51歲。

    此論有誤,今略考釋之。

    《孔子家語》卷四十三第十七條載:

    季平子卒,將以君之玙璠斂,贈以珠玉??鬃映鯙橹卸荚?,聞之歷級而救焉,曰:“送而以寶玉,是猶曝尸于中塬也,其示民以奸利之端,而有害于死者,安用之。且孝子不順情以危親,忠臣不兆奸以陷君?!蹦酥?。

    《左氏春秋》載季平子卒于魯定公五年,依據《左傳》對這一事件的記載,又據《孔子家語》記載,孔子反對魯定公用季平子驅逐魯昭公后代行國君職責、佩戴行禮于祖廟的美玉玙璠,收殮平子以提高其身份的非禮之舉的時候,“初為中都宰”,則孔子出任中都宰的年份,應是魯定公五年、平子卒后不久,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所言以及錢穆《孔子傳·孔子年表》所言“魯定公九年,孔子出任中都宰”云云,皆誤。

    孔子出任中都宰,是孔子憑借出任第一個政府官職——位于今山東省汶上縣西、作為魯國西北部重鎮的中都城邑的最高行政長官,得以實踐其一貫的、偉大而燦爛的古典憲政思想的第一個里程碑,具有毋庸置疑的歷史重要性,故不得不考辨之。

    《孔子家語》首卷“相魯第一”開頭諸節,載之分明:

    孔子初仕,為中都宰。制為養生送死之節,長幼異食,強弱異任,男女別涂,路無拾遺,器不雕偽。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槨,因丘陵為墳,不封、不樹。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諸侯則焉。定公謂孔子曰:“學子此法以治魯國,何如?”孔子對曰:“雖天下可乎,何但魯國而已哉!”

    于是二年,定公以為司空,乃別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咸得厥所。

    先時,季氏葬昭公于墓道之南,孔子溝而合諸墓焉。謂季桓子曰:“貶君以彰己罪,非禮也。今合之,所以掩夫子之不臣?!庇伤究諡轸敶笏究?,設法而不用,無奸民。

    ……

    初,魯之販羊有沈猶氏者,常朝飲其羊以詐。市人有公慎氏者,妻淫不制。有慎潰氏,奢侈踰法。魯之鬻六畜者,飾之以儲價。及孔子之為政也,則沈猶氏不敢朝飲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潰氏越境而徙。三月,則鬻牛馬者不儲價,賣羊豚者不加飾。男女行者,別其涂,道不拾遺。男尚忠信,女尚貞順。四方客至于邑,不求有司,皆如歸焉。

    細讀此節《孔子家語》,可知如下緊要之點:

    首先,孔子治理中都,以《周禮》為憲政治理的最大法制依據,無論是養生送死、飲食勞役之長幼、強弱,男女儀節,還是墳墓、棺槨的規制,全都定下規矩,可謂法令嚴明,中都風氣為之一清;孔子的憲政建制,引起了與中都毗連的西方諸候——晉國等大小鄰邦的關注與效法,為儒家日后入晉(孔子學生子夏長期居西河教授,學生田子方、段干木主政三晉之一的魏國,魏文子、武子師事子夏),成長為強調“循名責實、援法入儒”的“儒家事功學派”(以尸子及其學生商鞅為代表),埋下歷史先機;

    其次,孔子治理中都的入手處,在整頓市場詐欺等不法行為和社會交往、人際關系上的“奢侈逾法”現象。舉凡牛羊肉注水欺詐、囤積居奇以操縱物價、妻淫不休、權貴豪奢等不良經濟-社會現象(古猶今也,《列子》創其說;注水肉等現象,3000年未進展分毫,讀史以觀今日全球社會,可一笑),均在禁制之列,尤其是這段記載的最后一句:“四方客至於邑,不求有司,皆如歸焉?!憋@示了孔子市場治理與風俗治理的效果:四方客商、行人,賓至如歸,不必再向官府(有司)尋求治安、司法等多方面保護,則憲政、禮教之清,必致市場經濟之繁榮、中都城邑與四方客商、行人、貨物與文化之交流之有序擴大;可謂錢穆《國史新論》所言“四民社會之自治繁榮”之一顯例也。

    再次,魯定公、季氏等三家權貴,發現孔子治理中都十分成功且引起諸侯各國仿效,遂在孔子治理中都兩年后,提拔孔子為魯國司空,孔子由此進入魯國政治中樞,政治經驗由于深入歷練而更加純熟;孔子治理全魯國的建造、耕作、水土保持等關乎國計民生的重大經濟-社會事務,先從治理“國土用地”入手,所謂“別五土之性”,即分別厘清五種基本國土的性質與開發利用的合理方法:1,山林之土,應予保護,不得濫采、污染;2,川澤之地,應加保養,有限制利用;3,丘陵之地,可開發耕種;4,墳衍之地,即寬闊肥沃之地,則可開發、利用、建筑之;5,原隰之地,指廣平低濕之地,即今所謂“濕地”,應當予以特別保護——總之,地盡其宜,物各其用,國用不匱,民用豐足,毫無當今生態污染紊亂、土地供應不足、房價飛漲之禍患也!

    又再次,孔子憲政思想的核心精神,在于“正名遵禮、循名責實”(這是儒家與后來法家的義理相通處,唯孔子儒家強調法制的用力處,在限制權貴侵犯人民利益,遂垂為不朽;商鞅、李斯等法家,卻病態偏執為以暴虐之法壓制、剝奪人民利益以維護權貴利益,雖有全盤西化派之肯定,然暴秦僅存15年而滅,孔子后裔孔鮒率弟子毅然加入陳勝起義軍、漢高祖任用儒生以掃除秦暴政、漢武帝尊儒興盛掃蕩匈奴,為之佐證),故而,孔子不失時機建議魯定公、季桓子巧妙地糾正因季平子“偏葬”魯昭公、不讓昭公墓與魯歷代國君合葬而犯下的反禮教、留惡名的政治錯誤,孔子所謂“貶君以彰己罪,非禮也。今合之,所以掩夫子之不臣”,即申明禮教大義,又掩飾了季平子驅趕魯昭公的“歷史罪惡”,將墓道、溝渠“改建”(這正是孔子作為魯國大司空的職權范圍),有效維護了古典憲政的精神核心——君敬臣、臣忠君、父愛子、子孝父的偉大宗旨,堪稱原則性與靈活性兼而用之的偉大政治楷模也。

    最后,孔子儒家的憲政思想,在于“設法而不用”、或可稱之為“設法而少用”,即以禮教的道德、倫理力量,盡量“防患于未然、止奸于未萌”,這在當代強調法治的同時,也有重要意義:當道德不明、風俗敗壞之時,一味懲罰違法者,不是根本之道;唯有禮教為主,法治為輔,社會才能長治久安。

    《孔子家語》長期被偏執歷史-文化虛無主義的胡適、顧頡剛等“疑古派”史學荒謬“定論”為“漢末王肅偽造”的“偽書”、不得援引、征信;由于1973年河北定縣八角廊漢墓遺址出土的西漢初年原始典籍《儒家者言》與《孔子家語》完全一致,胡適、顧頡剛及其徒子徒孫胡亂編造卻誤導中國學術思想、歷史評價極其深廣的“對中國古籍的大批冤假錯案”(著名文史考證家李學勤《走出疑古時代》所言)至此真相大白;孔子出任中都宰的一番政治作為與憲政創制,其偉大歷史地位與深刻政治影響,亦由此“洗去疑古沉冤”而令歷史真相大白于天下矣!

    《孔子家語》是比《論語》更詳盡地記載孔子憲政思想、憲政創制、經世致用等淑世派儒家(子路、子貢、孔子嫡系后裔孔鮒等、孟子、荀子一派)及孔子接人待物、身世淵源、弟子源流等極端重要內容的不朽巨著,由漢初孔子的嫡系后裔、著名儒家學者孔安國撰集、編定。相比較而言,《論語》由曾子門人編訂而成,偏重于曾子一派有關儒者修身方面的諸多論述,對孔子憲政思想與憲政創制等政治哲學,記載較少,語焉不詳;在通讀儒家尚書學、“三禮之學”尤其是《周禮》、《小戴禮記》、《大戴禮記》、春秋學之前,初習儒學者,倘僅依據南宋朱熹秉承二程“內圣有余、外王不足”的理學思想,按照朱熹偏狹地將曾子《大學》、子思《中庸》置于《論語》、《孟子》之前、又被元明清三朝定為“程式”的研讀順序加以研讀,則孔門圣學之精髓、血脈——不拘束于斤斤計較的倫理規范,而要在限制權貴、保護百姓的憲政創制上有所作為的千年精血,必閹然無獲矣!

    予讀《尚書》、《大戴禮記》、《小戴禮記》、《春秋》,心神俱壯:中國人何其陽剛、猛烈!儒家何其廣大自由、剛毅堅強!而在《論語》中,曾子的后學門人,在某些時刻,將孔子塑造為寬厚有余、剛直不足的“好好先生”,即“謹言慎行有余、陽剛創制不足”的柔性之人,此實大錯特錯矣!

    古語“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錢穆師乃最近100年來之“海內儒宗”,予尊之,稱其與辜鴻銘、柳詒征、陳寅恪、馬一浮、熊十力、梁漱溟并列為“民國七賢”,其巍然奇崛之學行,其毅然與“全盤西化派”的歷史-文化虛無主義分庭抗禮之豐功,永垂中國歷史;今指出白璧之微瑕,亦不掩夫子之光輝也!

    【責任編輯:管理員】
    北師大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長期從事國際文化傳播學、中國國學傳播、西方哲學藝術等人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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