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漳州等地發揮“閩南語地區”等優勢,以“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茲舉閩南語皮(紙)影戲本為例,說明《意見》涉及的一二問題。
我從“閩南”和“閩南語”講起。1979年,在法國巴黎出版的《歐洲漢學研究會不定期刊》第二輯收文三種,均為研究閩南語皮(紙)影戲本的經典之作:1.《中國皮影戲本的收集與編目》(施博爾);2.《抄本劉龍圖戲文跋》(饒宗頤);3.《朱文:一個皮影戲本》(龍彼得)。
三位作者都是大師級學者。我注意到,饒宗頤對施博爾有一個批評:“施君收集諸冊得自臺南,故悉題曰閩南皮影戲。然劉昉原籍在今潮安,蕭端蒙原籍在今潮陽,均與福建無關。此劉、蕭二出,應是潮州當地紙影戲本,后來輾轉傳入鄰省者”。于今視之,“施君”若改“閩南皮影戲”為“閩南語皮影戲”,則當年兩位大師不會在巴黎拌嘴。
“閩南”地區固然不包括潮州,但“閩南語地區”卻妥妥地包括了漳州、泉州、廈門、潮州、汕頭、臺灣和部分海外華人社區。顯然《意見》所謂“閩南語地區”優勢,是閩南漳州等地作為“閩南語地區”的優勢,是“閩南語”的優勢。這個格局是很大的,是“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的大格局。
另一位大師龍彼得也有要緊的話說:“最早提及臺灣皮(紙)影戲的是1820年一個紀念臺南寺廟修復的碑刻。大社村的一個家庭稱將這個傳統延續了五代,但這不會早于19世紀早期。盡管這個家庭和我見過的其他皮(紙)影藝人都認為自己的先祖在福建漳州府,但通常認為他們的藝術來源于廣東的潮州??上Р]有物質證據證明這種信念。在潮州,最早提到皮(紙)影戲是在1763年,但在幾十年前皮(紙)影戲已經式微。”
龍彼得說的碑刻,我在漳州籍臺灣學者黃典權教授的《臺灣南部碑文集成》里找到了,是1820年勒石的臺南《普濟殿重修碑記》,其文有“禁:大殿前埕,理宜潔凈,毋許科積以及演唱影戲”之語。
如,徐宗干(時任汀漳龍道,任所在漳州)《小浣霞溪館隨筆》(1844)記:“在任五月,紳民于三月初九日為余祝五旬生日。沿門懸采,比戶焚香,燈戲三日,禁之不止”。燈戲者,皮(紙)影戲也。
又如,陳鑒修《龍溪新志》(1945)記:“漳屬影戲所演《烏鴉記》一出,聞系清道咸間安溪縣事。有奸夫淫婦圖害本夫,強醉以酒,而以竹葉青蛇置竹筒中,灌入其腹而致死。當下手時,適為偷兒陳老三所見。后邑令白公微服私訪,有鴉向公哀鳴。公心動,隨之而行,至老三家始得其情。讞乃定,陳老三后隨公至廈改業商,性豪爽不拘小節”。
又如,陳虹(1934年曾入漳州薌潮劇社為演員)《歲月回眸》(1997)記,“薌潮(劇社)遵照(中共)黨組織的指示,除演出話劇外,還運用彈詞、歌曲、紙影戲、歌謠、連環畫、標語進行宣傳”,"薌潮劇社的演出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有話劇,又有紙影戲”。
閩南語是閩南語皮(紙)影戲的載體,也是閩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閩南語及閩南語皮(紙)影戲,乃至閩南文化的所有項目,皆有重要的價值。從政治上說,“臺獨”分子倡言的臺灣“國語”和“本土文化”,其實是閩南語和閩南文化,他們的一番瞎操作最終歸于徒勞無效;就學術而言,以閩南語皮(紙)影戲為例,收集、編目和研究(包括研究其念白和唱詞交替使用閩南語之文讀、白讀和訓讀,交替使用閩南語之漳音、泉音和潮音的現象),是大師級學者如施博爾、饒宗頤、龍彼得也曾選取的研究方問。
施博爾收集的閩南語皮(紙)影戲本有198本,龍彼得則報告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文化歷史博物館藏有閩南語皮(紙)影戲本(包括副本)80種。漳州學者似可繼續開展收集、編目和研究,開展閩南語皮(紙)影戲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漳州具有“閩南語地區“的優勢,有參與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及其“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的任務,定能創造令人矚目的經驗和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