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泉州、漳州發揮“臺胞主要祖籍地的優勢”。我想就此談個人的認知和建議。
臺灣在歷史上經歷過由移民社會到定居社會的轉型,這一轉型大致是在清代咸豐年間(1851—1861)實現的。
在移民社會階段,有兩次移民高潮。一次是1661年鄭成功收復臺灣的大規模的明鄭軍事移民,以及當年清政府實行海禁政策后,鄭成功馳令各處“收沿海之殘民,移我東土,開辟草萊,相助墾種”而來的“不憚禁令,越界潛出”的大批移民;另一次是1863年康熙統一臺灣、清政府開放海禁后“流民歸者如市”和“內地入籍者眾”的大量移民。
這兩次高潮以及平常頻繁偷渡的移民總數里,泉州、漳州移民占了絕對多數。清人朱仕階《小琉球漫志》記:“臺郡居民,漳、泉二郡十之六、七,東粵嘉、潮二郡十有二、三,興化、汀州二郡十不滿一,他郡無有”。日據初期成書的《安平縣雜記》記:安平(臺南)居民“隸漳、泉籍者十分之七、八,是曰閩籍,隸嘉應、潮州籍者十分之二,是曰粵籍,其余隸福建各府及外省籍者百分中僅一分焉”。所以,泉州、漳州是“臺胞主要祖籍地”,在兩岸融合發展進程里有“臺胞主要祖籍地”的優勢。
移民入臺,多數是同鄉結伴而來。到了臺灣,“流寓者無期功強近之親,同鄉并如骨肉矣”(周鐘瑄:《諸羅縣志》),“宗族之親少,洽比之侶多”(高拱乾:《臺灣府志》)。因此,臺灣同胞格外看重同鄉關系。臺灣進入定居社會至今已有150余年,臺灣同胞認同居住地的同鄉,也仍然認同祖籍地的同鄉。我們常聽得臺灣同胞說“我們是臺南老鄉,也是泉州老鄉”之類的話。
“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福建曾多次成功舉辦“世界福建同鄉懇親會”。建議泉州、漳州發揮“臺胞主要袓籍地”作用,舉辦“兩岸泉州同鄉懇親會”、“兩岸漳州同鄉懇親”會,并辦成一年一度、雙城雙會的雙品牌盛會。
臺灣進入定居社會階段以后,定居的移民在臺灣逐漸有了期功之親、有了家族,也有了埋葬先人的祖墳。以臺灣進士許南英的許家為例,許家入臺一世祖是明代嘉靖年間的移民,到許南英是第7代。許南英在臺時,許家曾經與人發生祖墳風水的糾紛。許南英離臺后曾兩次“回臺省墓“。我們知道,祭祖主要有家祭(祭祀家里擺設的祖先牌位)、墓祭(祭掃先人墳墓)和廟祭(在祖廟祭祖)三種形式。多數臺胞祭祖,可以在臺灣家祭、在臺灣墓祭,廟祭則往往須到祖籍地的祖廟。
上世紀80年代末,兩岸開放民眾探親,曾掀起臺胞到祖籍地尋根謁祖的熱潮。他們為人、也為神明尋根,拜謁人的祖廟、也拜謁神明的祖廟。于今40余年過去了,應該有新一波臺胞尋根謁祖熱潮。建議作為“臺胞主要祖籍地”的泉州、漳州,為此做好統籌規劃,提供引導、組織和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