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有這樣一些現象,孩子所有的事情都是父母安排好的由父母幫助解決的,父母慣性的想要駕馭孩子的一生,覺得這是為孩子好。于是,父母贏了孩子,孩子卻失去了未來。在這樣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他們從小經歷的太少,獨立解決問題的機會太少,因此失去了解決問題的能力,久而久之也就失去了面對問題的勇氣,所以在面對很多問題時,他們總是退縮缺乏信心,不知如何面對,給孩子的未來發展埋下隱患。所以,家長只有給足孩子成長的權利,讓孩子經歷童年應該有的生活歷練,才能讓孩子既能獲得今天的成長,更能贏得未來的發展!
孩子是人,他們享有生存的權利。
生存權是最基本的人權,是指孩子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權、健康權和獲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作家馮驥才說:“風兒可以吹飛一張大紙,卻無法吹跑一只弱小的蝴蝶,因為生命的力量是不順從?!焙⒆邮腔钌?、有靈性的生命體,不是一個可以任人擺布的物品,想要就要想扔掉就扔掉,想毀掉就毀掉。
孩子只要來到世上,就獲得了生存的權利,無論是怎樣的家庭狀況,父母面臨怎樣的不利因素,無論孩子是丑是俊、是傷病是殘疾,父母都沒有權利扼殺、拋棄、漠視這個生命,家庭有責任為孩子的健康生存創造條件、提供保障,尊重他們作為人的尊嚴,否則就是違法犯罪,更是對生命生存權利的踐踏。
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就有了沉甸甸的一份責任,努力創造孩子生存的必要條件、良好環境。養育孩子應該成為父母打拼工作,掙錢養家的精神動力;創造孩子更好的生存條件,應該成為父母義不容辭的責任,更是法律賦予的時代使命。
孩子是發展中的人,他們享有發展的權利。
發展權是指兒童擁有充分發展其全部體能和智能的權利,有權享有促進其身體、心理、精神、道德等全面發展的條件。孩子從出生到18歲只有6570天,每一天對孩子來說都有特殊的意義,這些天不僅僅是成人生活的預備,更應享受大自然賦予他童年難忘的生活,只有經過這樣的階段,人的身心的健康發展才能成為可能。
如今教育的一個誤區是,孩子的現在只是為了他的將來,拼命讓孩子上個好的幼兒園是為了上個重點小學,上個好小學是為了上個好中學……。而對于孩子當下的、自身個性的成熟和作為孩子的各種需要則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為了未來而犧牲現在,結果是制造了他們的發展障礙而偏離了正常軌道。
在培育孩子上,不僅要立足長遠為孩子未來的幸福人生奠基,更要為當下的幸福生活去創建。要豐富孩子的生活,要發展孩子的愛好,要促進孩子德智體美勞五育并舉、全面發展。孩子是喜歡大自然的、孩子是喜歡游戲的、孩子是喜歡活動的、孩子是喜歡交際的、孩子是喜歡藝體的、孩子是喜歡探索的......,一定要適度滿足孩子成長發展的各種需要,在孩子的多元發展、多樣生活中,才能促進孩子身心健康、愉快成長!
孩子是弱小的、不成熟的人,他們享有受保護的權利。
受保護權是指兒童享有不受歧視、虐待和忽視的權利,旨在減少兒童生存和發展過程中的不利因素。孩子從出生的那天起,就是國家公民了,除法律規定只能由成年公民才能享有的某些權利外,成年公民的基本權利未成年人都享有。同時兒童又是一個特殊的群體,還享有不同于成年公民的、受到特殊保護的權利。比如兒童享有成年人監護的權利,有不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權利,當未成年的孩子違法犯罪之后享有從輕處理的權利等等。對兒童給予特殊保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曾經有一個小孩子,從小就非常自卑,因為他天生就是患疾病導致了腳瘸了。所以,他的整個童年都是在一個人的沉默中度過的。有一天,孩子的父親教給大家一個任務,每個孩子都種下一棵樹,1個月后,樹種得最好的那個孩子可以得到父親的禮物。他也很想得到禮物,但是當他看到兄弟姐妹們歡蹦亂跳地給小樹澆水的時候,他低頭看到自己的瘸腳,失落地哭了,他甚至在心里許下了一個灰色的愿望:希望自己的樹早點枯萎。他艱難地澆了一次水后就任他的小樹自生自滅了。
一個月后,他驚奇地發現自己種的那棵小樹并沒有死,反而長出了新芽綠葉。于是他得到了禮物,他第一次爽朗的笑了,并且被父親稱贊是最好的植物學家。自此以后,男孩變得自信與陽光起來,他相信自己可以再創造奇跡。有一天晚上,男孩想去看看月光下小樹是怎樣生長的,于是他偷偷跑去了樹林,但他遠遠地看到一個身影,在給他的小樹澆水,施肥,而那個身影就是他的父親。幾十年后,這個小男孩成為了美國的總統,他叫羅斯福。
人生中會經歷很多事,有的讓人哭,有的讓人笑,有的甚至只是讓人沉默,但生活中沒有無緣無故的成功,一切都可能是父母在背后為你撐起了一片愛的天空,才讓孩子這棵小樹得以快速成長。
孩子是未成年人,要給他犯錯的權利。
如果孩子一旦犯了錯就遭受批評、打罵,那么他以后就會喪失探索的欲望,成為一個看大人臉色的“乖小孩”。應該放手讓他們從試錯中去獲得經驗教訓。當孩子發生過失或者犯了錯誤時,父母不應給予過多的批評,而應該和孩子產生共情,讓孩子從行為過失或者錯誤直接造成的后果中,自覺彌補過失,糾正錯誤。孩子是未成年人,應該給他“試錯權”,鼓勵他多探索、敢實踐,在科學的引導中,在開放的教育中,鼓勵孩子敢探究、敢冒險的精神,經風雨、見世面,才能在未來的世界中主動有為、創新創造!
孩子的任何一種能力,都是在親自體驗中獲得、在經歷中成長,在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中,提倡孩子要自己動手、自己動腦,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自己動腦思考要解決的問題。孩子解決每一件小事的多次挫折與最后的成功,都將成為孩子寶貴的財富。從小就能夠體會,并經歷面對問題、化解問題,將來他才會正視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我們才能夠在將來的社會看到更多有勇氣、敢挑戰、有能力的優秀人才。
孩子是獨立的人,他們享有參與的權利。
參與權是指兒童有參與家庭和社會生活、就影響他們生活的事項發表意見的權利,旨在使兒童了解自身的處境,并發展其表達和處事能力。孩子有自己的思想、需求和自身成長的特點和規律,即便剛出生的嬰兒也一樣。到了一定年齡,孩子對于自己的事有了主張,就有發表意見、作出決定的權利。在孩子的成長中,父母先從讓孩子參與家庭建設,家庭管理以及家務勞動等事情開始,讓孩子深度參與充分體驗。實際上,成年人為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孩子成長提供支持、創造條件,而不能代替孩子的成長,也不應當把成人社會不適宜孩子的東西強加給他們。
父母的作用是引領,無論有多么正確的觀念、掌握了多么科學的方法,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如果不能夠作用于自己的孩子,不能被孩子所接受,全都無濟于事。孩子是人,一個大寫的“人”。把孩子當作權利的主體,尊重和保護孩子的權利,是家庭教育的根本。
很多父母把自己一生的憧憬和希望強加在孩子身上,希望孩子能夠彌補他們人生的遺憾,替他們去完成未進的事業。于是,教育子女更多的是在滿足父母自己, 而不是孩子們的需要。最好的教育就是讓孩子成為他自己。父母能為孩子的熱愛高歌鼓掌,能給足孩子自主發展的權利,這是對孩子來說極大的鼓勵。童年被重視的孩子,能充分自主發展的孩子,將擁有強大的自信和底氣,他可以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內心豐盈、生活充實、生命厚重、人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