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年鑒》(1933年版)列清代侯官翰林林炳章為全國“教育先進”,并有《林炳章傳略》記其事跡。其文曰:
先生諱炳章,字惠亭,林文忠公之曾孫。前清時以翰林院官四品京堂。光緒三十二年,應大府之聘,為福建高等學堂監督。先生蒞堂之始,為擴充校所,培育人才計,首先咨請當局以貢院改建高等學堂,繼又咨送第一期畢業生翁燕孔等二十人赴日本留學,同時以學額增多需款稍巨,兩次移請提學使增加經費月七百金,而大禮堂、事務室、教員室、應接室、圖書室、博物室、標本室、實驗室均告成焉。三十三年以預科畢業在即,規設正科,派庶務長鐘麒祥赴京及日本考查建筑圖式、審核學科、聘訂教員,成普通教室十所。三十四年籌設正科,月增經常費五百金,是時堂中規模稍為完具,而先生旋入都辭職。改革后歸里,李督軍厚基、許巡按使世英,均耳其名延其出為桑梓服務。歷任禁煙、財政、市政各職。今民眾教育館所在地之西湖公園,即先生所手創者也,卒于民國十二年某月日,年四十九。
林炳章畫像,圖源:閩都文化研究會
林炳章是福建侯官人,同其曾祖父林則徐一樣,林炳章也是在學界位高譽隆的進士、翰林:清光緒二十年(1894)甲午恩科二甲第90名進士,翰林。
1906年,林炳章應聘擔任福建高等學堂監督?!吨袊逃觇b》(1933年版)記載說:“公立中學,福建首先開辦者為省立福州中學(清光緒二十七年由省會官紳發起,就鳳池書院舊址改建,初名全閩大學堂, 翌年招考當時舉貢生童入堂肄業,旋改辦高等學堂,后更名為中學”。據王豫生主編《福建教育史》(福建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所記福建高等學堂歷任監督的任職時間,林炳章在該校監督任上的時間應該是1906—1908年。期間,林炳章于1906年同鄭錫光一起創辦“公立游學預備學堂”(后改名“福建官立中等商業學堂”);1908年,林炳章等在工藝傳習所內附設農事試驗場,“招收學生一班60名”,是為“福建官立農業中等學堂”的前身。林炳章在福建高等學堂監督任上,積極開辦校舍擴建、經費籌措等事宜,并熱心支持教職員和學生出國留學。1906年福建學務公所派40余人赴日學習,林炳章派福建高等學堂教職員陳祖烈等人與焉;1907年“以預科畢業在即,規設正科”,林炳章派福建高等學堂庶務長鐘麟(齡)祥再次赴日,考察教育、選聘教員等;同年,福建督署先后選派學生29人赴日學習師范、工農商業,其中有翁燕孔、王修等福建高等學堂學生20人。此外,林炳章擔任“禁煙”一職,時在1906年。陳遵統《福建編年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記:“福建熱心救國的神、學、商各界,于本年(光緒二十二年,1906)夏間,由陳寶琛、林紹年、邵積誠、劉學恂、羅金城、林炳章、張贊廷、李馥南、陳懋鼎、林志恒等十人為發起人,倡率各界,計共五十二單位,聯合成立福建去毒總社,于五月一日,在福州城內澳門橋下林文忠(林則徐)祠內開會,公舉林炳章為總社社長,林氏當即就職致辭,略謂:"禁煙一事,關系國之貧富,民之強弱,至深至鉅。先曾祖文忠公(按:炳章為則徐曾孫),力主禁絕,為僉壬所厄,赍志九原,國仇家恨,刻不去心,炳章誓將從諸先生之后,完成吾國禁煙一舉”。
民國初年,林炳章先后擔任福建鹽運使、財政廳長、閩海關監督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