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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軍良  >>  正文
    教師應如何對待孩子的“錯誤”
    曾軍良
    2024年03月09日

    學生是成長中的人,犯錯誤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說成長的過程也是“拔節”的過程,錯誤就是成長之“節”。所謂成長,就是突破“錯誤之節”的限制,向上生長的過程。錯誤在學生成長中的作用,決定了教育與錯誤的多維關系。錯誤對教育者來說,并不是負擔與累贅,而是教育存在的依據,是教育改革的動力。教育就是使人由不完善逐步邁向完善的活動,是使人不斷從感性走向理性,從錯誤走向正確的過程。受教育者如果是不犯錯誤的完善之人,教育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人不完善、會犯錯誤,但又不能停留于錯誤之中,需要改正錯誤走向正確,教育就是幫助人完成這一過程的有效活動??梢哉f,教育是處在“錯誤與正確之間”的一種“中介性”活動,錯誤的存在使教育成為必要,為教育提供了起點,促使教育者育人理念的轉變,思維方式的轉化,教育智慧的提升,教育創新的突破。

    錯誤對受教育者來說就是成長之節。

    教育作為培養人的活動,無非有兩個著力點,一個是培基,一個是改錯。培基,即順應受教育者自身的稟賦,在受教育者身心之中打下向上健康成長的基礎,使其即便犯了錯誤也不至于失去方向。改錯,就是從受教育者的每一次錯誤中找到教育的切入點,幫助他們從錯誤中反思,從錯誤中學習,將每一個錯誤都變成成長之“節”。一時的錯誤,在錯誤發生時是發展的一個挫折,但從長遠來看,卻是使成長更加堅固的“節點”。在教育的兩個著力點上,培基固然重要,改錯也必不可少。一方面,人的成長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而是一個反復建構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沒有人能夠做到一貫正確、不犯任何錯誤。另一方面,受教育者的每次犯錯,都有改則受益與不改受害兩種可能,教育的作用就在于幫助受教育者從改錯中受益,讓錯誤成為孩子的成長之“節”。

    孩子的錯誤也需要帶給教育者的反思。當孩子違規(犯錯)發生時,如果只看到學生的“違”,不去看“規”,就是“單向反應”;如果既能看到“違”,又能去反思“規”,則是“雙向反應”。教育者應該有勇氣去反思、承認學校的很多規則、班級管理的規定本身的缺陷與問題,能夠做到以學生的違規錯誤為契機廢除不必要的規則,改善存在缺陷的規則。

    教師有責任對學生的錯誤進行教育。

    受教育者作為年輕一代,他們是現有世界的新來者,一方面自身發展并不完善,另一方面,他們還要以這種不完善來與這個先于他們而存在的世界進行互動,以便開創屬于他們自己的世界。因此孩子在與世界打交道的過程中自然會存在成長中的許多錯誤。

    學生的錯誤通常表現為違反紀律規定,一般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學生的日常行為習慣與校規、班規不符導致的,特別是在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的銜接適應期,學生對新的環境、新的學習階段、新的制度與規則有一個調整和適應的過程,對于自制力有限的學生而言,難免會出現違反校紀校規、班紀班規的情況。嚴格來說,這不一定是真正的錯誤。因為學校、班級的某些規定,未必充分考慮到了青少年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可能方便了管理卻壓抑了學生的天性。對學生的這類“錯”,教師要寬容、理解,采取過于嚴厲的懲戒措施可能會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另一種情形,確實有少數學生道德品質有點問題,“三觀”偏向,行為存在主觀故意或惡意,如欺凌同學、破壞公物、打架斗毆,甚至做出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對此絕不能放任縱容,必須依規實施必要的懲戒,要讓他們明白,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嚴重行為付出代價。

    面對受教育者錯誤時,應有的觀念與態度是區分不同的錯誤,要采取不一樣的教育方法。如果是違規錯誤,首先是“雙向反應”,既看“違”,也查“規”。在“雙向反應”的基礎上,秉持寬容精神,對學生的違規錯誤進行引導,幫助學生認識到違了什么規,造成了什么影響,違規的主客觀原因何在,按照規則的規定與相應程序,應該受到何種處罰。如果是道德錯誤,首先要幫助犯錯人找到錯誤根源,認識錯誤對人、對己所造成的傷害,如何進行補救,如何改正,應該受到什么樣的處罰。當然,教育場域中的很多規則,本身就是道德規范的落實,違規錯誤同時也是道德錯誤。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該主要以道德錯誤的方式來處理,輔以違規錯誤的處理方式。

    教師對待學生的錯誤需要科學理性分析,對孩子成長中的錯誤要有包容之心,耐心細致的引導,要有靜待花開的耐心;對孩子出現的道德品質問題,必須進行懲戒教育,及時有效矯正,真正擔當起教育者的教育責任與使命。

    教師要視學習的錯誤為教學的資源。

    孩子犯錯本身也是一種認識與行動的結果。如果學生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那么就什么錯誤也不會犯。任何人的任何行動,都存在犯錯的可能,學生當然也不例外。

    教師要善于將孩子學習中的錯誤當作學習的新起點。教師要在教學觀念、行為與制度層面上對于孩子的學習行為予以鼓勵、肯定并給予孩子的錯誤以教學上的寬容和積極評價。著名數學特級教師華應龍就是這樣的教師,他多年所倡導的“化錯教育”致力于改變對學習錯誤的刻板印象,將錯誤當作學習的新起點。在這樣較為寬松的課堂氛圍之下,教師和學生不再對“錯誤”感到羞恥或恐懼。教師會引導并鼓勵學生們靜靜傾聽,認真思考,主動發表意見。在這樣的課堂上,學生所犯的錯誤本身成為一種學習的資源,助力學生進入真正的學習。

    直接經驗是孩子在日常生活、學習、交往中所產生的對內外部世界的具體認識,它們具有生活性、情境性、模糊性等特點;間接經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書本知識、教材知識。實際上,教學行為不可避免地要在兩種經驗的交匯中展開。教學也是這樣。我們學習新的知識一定要與學生原有經驗建立起連接,并從學生原有經驗中汲取智慧的能量,然后才能理解、同化新的知識,才能把它納入孩子的思想結構里。如教學時教師們一味排斥、壓抑孩子原有思想經驗的參與,新知識的學習就成了痛苦的過程,最終就難以有優秀的課堂質量。

    在我們的教學中,會面對各式各樣孩子所犯的錯誤。教師要分清各種“錯誤”的性質,認識到“錯誤”對學生知識學習和能力培養的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從而把學生的錯誤當成教育的契機、教學的資源。有了正確的認識,自然就會有正確的方法,教師可以因人因時而異,發揮個人的創造性。

    孩子真正意識到自己過錯的時刻,一定不是在對抗的狀態下。教師必須主動走向孩子,而不是一味堅守自己的原則,讓學生來理解自己。孩子身上的問題都是有原因的,要設身處地從孩子的角度思考問題,對他們行為的動機給予充分理解。一般情況下,只要教師對學生的行為動機表現了足夠的理解,學生也會與教師相向而行,慢慢理解教師的苦口婆心,教師也就能讓學生意識到自己的問題,讓孩子在問題中反思自己、改正錯誤、不斷進步!

     

     

    【責任編輯:吳艷鵬】
    北京實驗學校魅力教育集團總校長,北師大兼職教授,全國民族教育專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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